


哈发改价审〔2018〕82号
哈尔滨卓健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办理哈尔滨五洲城项目3#住宅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哈价联发〔2013〕39号)的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标准申报备案表》(哈物服标备(物业)〔2018〕008号)的备案意见,经研究,现就哈尔滨五洲城项目3#住宅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住宅基本物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哈尔滨五洲城项目3#住宅一期住宅基本物业服务包括基础物业服务和级差物业服务两部分。
基础物业服务项目包括屋面日常保养维护、二次加压供水、化粪池清掏、单元电子门维修四项服务执行统一标准。
级差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日常保洁、清冰雪、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六项服务,服务等级标准均为四级。
该项目住宅基本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高层1.6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特有物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1、装修管理费:5元/次·平方米(建筑面积)。
2、住宅电梯收费:按照《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哈价联发〔2013〕39号)附件3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下浮不限。如物业服务企业在实际服务中未达到相应的服务等级标准,应按照规定降低收费标准,做到质价相符。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电梯费中的基础费用,作为业主预购物业服务的费用,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结转滚存备用。
三、你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两年。期间,经业主委员会与你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此批复自行废止。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